民法典革新:解读夫妻财产约定撤销条款的最新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其中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关于夫妻财产约定撤销条款的变化,对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的保护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对这一新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一、民法典中的夫妻财产约定及其撤销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同时,该条还明确规定了,一方在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然而,与以往的法律相比,《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即:“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被认定为是虚假意思表示所掩盖的真实意图,那么这个约定可能被视为无效。此外,《民法典》还在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包括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虚假意思表示下的财产约定
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为了保护李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受张先生的债务影响,他们签署了一份财产协议,将所有的婚后财产都归于张先生个人名下。但是后来发现,这份协议实际上是为了逃避张先生的债权人而签订的,并非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协议是基于虚假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因此无效。
案例二:基于胁迫而作出的财产约定
王先生和张小姐结婚前,王先生要求张小姐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将其名下的房产全部转移到王先生名下。张小姐因受到威胁而同意了这个要求。后来,张小姐提起诉讼,主张该协议是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应属无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小姐的证据足以证明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胁迫,因此判决该协议无效。
三、律师建议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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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真实意愿表达: 在签订任何涉及夫妻财产的协议时,务必确保双方的真实意愿得到了充分体现,不存在欺骗或隐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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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审查: 对于较为复杂的财产协议,最好事先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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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如果一方声称自己是在受骗或被迫情况下签订了协议,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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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行使权利: 如果发现自己可能在财产协议中被侵害权益,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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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内,夫妻间都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理财务问题,避免利用虚假手段损害对方利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条款的新增内容,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不断进步和完善。在实践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