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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赠与是否涉及税费? 详解新民法典下的税务问题》

2024-12-04
来源: 江西婚姻法

在探讨夫妻财产赠与涉及的税费问题时,我们需要首先了解中国婚姻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为个人财产。

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免征契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免征契税。因此,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不属于继承范畴,但由于其特殊的家庭关系,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也被视为具有一定的家庭内部转移性质,从而享受到了类似继承的法律待遇,即免征契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间的赠与行为可能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不会涉及其他税费。例如,如果赠与的是房产,可能会涉及到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证的领受人和使用权的转让书据都需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贴花纳税。这意味着,即便没有契税负担,也可能会有印花税的开支。

此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策也可能会对夫妻间房产赠与产生影响。例如,某些城市为了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可能会出台限制住房交易的措施,包括限制夫妻间无偿赠与房产的数量和时间间隔等。这些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市场调控措施应当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可能的税务风险,建议在进行夫妻财产赠与时咨询专业律师和税务顾问的意见,以确保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和税务手续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定期关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更新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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